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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行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lyp1355705083
    2016-12-06 21:45:06   转载

    各村党(总)支部、驻镇各支部: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马家店镇党委始终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以“代民办事、为民解忧、帮民致富、让民满意”为核心,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在我市率先建成了高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反响良好。为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急事、难事,完善镇村为民服务全程代办服务网络,经党委研究决定,在每个村设立便民服务全程代理代办点,设1名兼职代办员,通过镇村联动,使便民服务中心的功能得到完善,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上交的便民服务新格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办点的标准:要做到“四有”,即有统一服务标识、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服务台账。

    二、代办点的地点:设在党员村民活动中心。

    三、代办点的管理: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健全责任制,建章立制,层层抓落实。村级便民服务工作将纳入镇党委对各村的目标考评工作,年底与村干部工资待遇挂钩。

    四:代办员的条件:

    1、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对农民有感情,能热心为群众办事。

    2、必须是在职村干部,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会骑摩托车者优先。

    3、具有一定的代理业务知识、懂电脑、会操作,并能独立完成代理业务。

    三、代理业务的范围:

    凡是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办理的业务均为村级代理员的业务范围,包括:

    1、公安:户籍;

    2、民政:社会救灾救济、优抚、老龄、助残等;

    3、财政:各种补贴;

    4、林业:林权证发放、林权纠纷、林木砍伐办理等;

    5、经管站:承包合同、专业合作社管理等;

    6、村建:房产证;

    7、劳保:劳务输出、就业再就业、劳动争议调解、新农保等;

    8、企业办:企业注册、立项、环评、融资、档案管理等。

    9、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发生代办业务。 

    四、代办员的待遇:村级便民服务全程代理代办员实行年度补助,镇党委将按照相关制度,按年度内代办工作量和群众满意度两个方面来考核,经费由镇财政解决,不占用村干部工资和管理费。

    五、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人选的确定需经村“两委”会议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党(总)支部要广泛宣传,通过召开有联户代表参加的党员大会,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使群众的知晓率达到100%。

    3、人选确定后,需填写“便民服务全程代理村代办员基本情况表”,并附一寸彩色照片。

    4、上报时间:2月15日前。

    5、“便民服务全程代理村代办员基本情况表”附后。

    6、“        村   月份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台账”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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